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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时间: 2011-04-15   点击: 8754

1. 医保病人凭本人医保病历证、医保卡到医院就诊,不得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就诊。

2. 住院医保病人凭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进出院处用医保卡办理手续,医保卡需交由进出院处保管。

3. 床位费规定:住院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为每天25元。

4. 住院起付线规定:在本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为年度(每年的71至次年的630)首次住院1000元,以后每次住院减半。
    5.
湖州市医保规定,住院前24小时内的门诊就医发票可以记入住院账中,详情可咨询医院门诊医保办公室,入院后请及时申报。

6. 因意外伤害住院者,需如实提供详细的意外伤害时间、地点、受伤原因或经过,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并签字确认;入院时一律先自费办理入院手续,如符合医保规定,则可刷卡结算,如不符合医保规定,则需自费结算。医保规定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自残、自杀、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工伤等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不能划医保卡住院。
    7.
植入性材料(包括骨科内固定材料、心血管支架等)、手术用材料、人血白蛋白、丙种球蛋白等需由医院医保办和市医保管理局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使用。

8. 据医保规定,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重症瘫痪共7个病种可以申报特殊病种。

9. 凡新发现上述特殊病种之一者,需由经治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恶性肿瘤需注明化疗方案),到医院门诊医保办公室咨询申报特殊病种。

10. 恶性肿瘤病人只有做放化疗、尿毒症病人只有做血液透析者、器官移植术后只有使用抗排斥药物者才可享受特殊病种待遇,否则,以普通病种结算。

11. 特殊病种病人门诊处方、检查申请单都需要先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核登记才能到收费窗口刷特殊病种卡缴费,如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都以普通病种结算。

12. 特殊病种病人住院,在入院时一律先以普通病种办理入院手续。在治疗后需出院者,先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能以特殊病种结算;如经审核不符合医保规定者,需以普通病种结算。

13. 医保病人需转市外定点医院就医的,凭经治医生出具的转院证明书,并由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盖章,再到市医保管理局办理手续。

14. 医保病人就诊时对医保政策有疑问者,请到医院门诊大楼一楼的医保办公室咨询,或请拨打咨询电话:0572-2039268(白天上班时间)。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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