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行为规范投诉程序
时间: 2008-12-09 点击: 6811
㈠依据和职责:
1、依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细则》、《行业作风建设“八个不准”》、省卫生厅颁发的《临床行医“十个严禁”》、市卫生局规定的《纠风治乱十项措施》及我院《医务人员向社会八项承诺》。
2、职责:指导、监督全院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职业道德行为,认真处理职业行为方面的投诉。
㈡投诉范围:凡在本院就诊或住院的患者,对本院职工的职业道德行为不满意时,均可向本院院部或信访办投诉。
㈢处理和程序:
1、患者对本院职工的职业道德行为不满意时,可向本院信访办投诉。
2、信访办在接到患者的投诉时,应做好详细记录,并针对不同情况,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对一般性的职业行为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患者,对重大和复杂案例应在三个月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患者和家属。
㈣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信访办:门诊大楼一楼 电话:203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