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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简介
时间: 2019-08-14   点击: 4101


医学科研和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隶属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伦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为保护临床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的要求,我院组建了医学科研和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由13位不同性别、不同职业背景的委员组成,其中包括医院管理人员、临床医师、药学专业人员等。既有非医学专业的人员,也有院外人士参加,其构成情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行政中心B3315

联系方式:0572-2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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