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常废品回收处理进行院内招标的公告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拟对日常废品回收处理进行院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医院内纸板、报纸、泡沫等日常非金属废品的回收处理,不包括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废品,如:一次性针筒、输液皮条、输液瓶(袋)以及其它医疗废物等。
二、参与者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企业具有法定经营条件,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配送、安装和服务要求,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持有对应物资回收资质,并承诺能按医院的要求收集、处理日常废品。
三、报价底价:6万元/年,报价低于底价者作无效处理。
四、具体要求:
1.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 8月18日16:00前到医院物资采购部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回收资质证明、参与人身份证件(如参与者不是法人则需提供法人出具的委托书)、承包管理承诺等。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要求现金交付)。
3、投标者于2021年8月19日10:00 ,携带投标文件(投标价格),投档保证金交付凭证,到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参加院内议标,逾期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医院工作小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参与人的报价,以最高报价确定承包人。
2.未中标者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若自动放弃中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与医院签订承包协议,同时投标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预交上半年承包款,上半年到期前两周内再付清下半年度的承包款。协议到期退还履约保证金。
3.协议期间若上级部门对医院废品回收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有关费用另行协商。
4.其他:废品收集应按医院各科室要求做到每日清理,医院不提供有关废品收集工作中所需的工具、废品回收袋、运输车辆以及废品贮存场所。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不得擅自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联系电话:0572-2575095;联系人:祝先生。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