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新增特需医疗项目公示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增加特需(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一项,现公示如下:
医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 内容 |
计价 单位 |
价格 |
计价说明 |
1 |
保健膏方门诊及膏方煎制 |
指针对患者体症或根据患者要求开具保健膏方,并按膏方进行药材煎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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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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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