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17 号)相关规定,对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进行了完善。
自2023年1月1日起,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省外异地医保患者,如无第三方责任、非工伤的,经患者承诺并符合湖州市医保相关管理规定,其该次因伤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用医保结算了。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宣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