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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院行风考评制度
时间: 2014-02-28   点击: 11030

一、行风考评标准 

(一)基本标准(基础分)
  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分)。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爱岗、爱院、爱病人”,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⒉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市一样)。
  ⒊文明礼貌、优质服务(分)。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⒋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准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⒌为病人保守医密(分)。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⒍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分)。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⒎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分)。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加分扣分标准
  ⒈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分;获市级表彰的加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分。
  (3)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或“一优双十佳”者加分。
  (4)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分;被评为市级先进者加分;省级先进工作者加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分。
  (5)被评为市级劳模加分;省级劳模加分;国家级劳模加分。
  (6)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分以上者加分,分者加分。
  (7)收到病人及家属表扬的属个人加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分。
  (8)受到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加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分。
  (9)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分;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分。
  (10)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分。
  (11)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分。
  (12)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分。
  (13)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分。
  (14)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分。
  (15)科室获集体荣誉每人加分。
  (16)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分。
  (17)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县级奖加分;市级奖加分;省级奖加分;国家奖加分。
  (18)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县、市级加分;省级加分;国家级加分。
  ⒉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分;造成不良影响扣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分。
  (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分,旷工每次扣分。
  (3)离岗、串岗每次扣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分。
  (5)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分。
  (6)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每次扣分。
  (7)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扣分。
  (8)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分。
  (9)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分。
  (10)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分,屡教不改的扣分。
  (11)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分。
  (12)以工作之便收受红包、回扣或利用诊病(工作)之机推销药械等谋取私利者扣分。
  (13)有恶劣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扣分。
  (14)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扣分。
  (15)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违反物价规定,不择手段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收、乱收费,加重群众及单位不合理负担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分。
  (16)超范围或私自外出体检、会诊、手术的扣分。
  (17)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分。
  (18)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分。
  (19)同志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分。
  (20)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分。
  (21)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分;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分。
  (22)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扣分。
  (23)因技术欠缺被投诉,经核查属实者扣分。
  (24)不遵守技术规则,对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分。
二、考评方法
  行风评价分为五个等次:高尚、良好、一般、欠缺、低劣。按照《湖州一院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个人总结评议表》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七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三)单位评价: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综合社会评价及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考评要求
   ⒈实施范围。在全院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中实行。
  ⒉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⒊奖惩规定。行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等奖励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行风“高尚”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行风“欠缺”或“低劣”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低劣”者,扣发半年效益工资,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考评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工一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认真实施,落实责任,并结合各单位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有关内容。
  ⒌实施时间。本方案从2005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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